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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预制件政策

管理员 2026年9月18日

房屋预制件政策因地区和国家层面要求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山东省:发布《山东省装配式农房建设技术导则》,自7月1日起实施。该导则明确了装配式农房的定义,指出其建设应遵循功能现代、结构安全等原则,结合当地情况满足现代农村居民使用功能要求。在结构体系方面,导则明确了多种体系,并给出了详细的设计和施工规范。用材上,强调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优先使用当地建材,同时禁止采用高耗能、污染超标的材料。设计方面,要尊重农民需求,体现地域特色,并考虑适老化设计。施工方面,宜由专业施工队伍或经培训的农村个体建筑工匠组织施工,并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佛山市:印发《佛山市推广装配式建筑实施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装配式建筑推广工作。装配式建筑由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分为木结构、钢结构等四大类。佛山市按国家、省、市标准评价和实施装配式建筑,并编制了发展专项规划。计划到2030年,本市实现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5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达到70%以上。同时,加快推广模块化建筑和装配化装修,鼓励采用工程总承包等模式,并推广基于BIM技术的一体化设计。

宣城市:根据相关意见,全市范围内推进装配式建筑实施。从2023年12月1日起,全市新建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的部分新建公共建筑和居住小区全部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全面推广使用预制楼梯,并积极推广叠合楼板、预制阳台等预制部品部件。同时,加强装配式建筑设计,设计单位应在方案设计阶段明确装配式建筑指标要求,并强化装配式建筑施工图审查。

国家层面:国务院2026年印发的《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把“稳步推进预制板房屋治理改造”明确写进国家级专项规划,强调分类处置、危房优先、能改则改,避免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