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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预制装配式房屋

管理员 2026年9月18日

咸宁市通过政策引导、范围明确、技术标准规范及多环节管控,全面推动预制装配式房屋(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比达30%以上,助力建筑业工业化、绿色化转型。

政策背景与目标

咸宁市依据国家及湖北省相关文件,制定《咸宁市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明确分阶段目标:

  • 2017—2018年:培育市场主体,引导企业试点;
  • 2019—2020年: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15%以上;
  • 2021—2025年:占比每年递增5%,2025年达30%以上。

实施范围与要求

  • 咸安区城市规划区:所有新建公共建筑和住宅项目必须采用装配式建造;
  • 其他县(市):新建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及政府投资大中型工程全面实施,其他项目2025年占比达30%以上;
  • 例外情形:3000平方米以下公共建筑、三层及以下低层住宅,经住建部门核准可不采用。

技术标准与部品部件

  • 定义:装配式建筑指结构、外围护、设备与管线、内装系统主要采用预制部品部件集成,包括混凝土、钢结构、木结构等类型;
  • 推广部件:预制楼梯板、叠合楼板、预制飘窗、预制内墙板、保温预制外墙板等;
  • 装配率要求:项目需按《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2017)及《咸宁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落实指标。

政策支持与保障措施

  • 规划许可:土地出让或划拨时明确装配式比例及预制装配率,并载入合同;
  • 容积率优惠:外墙预制部分水平投影面积(不超过正负零以上总建筑面积的3%)不计入容积率核算;
  • 其他优惠:享受商品房预售、财税、金融、综合服务等政策支持;
  • 管控环节:严格项目立项、土地供给、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环节,确保项目落地。

示范项目与行业意义

咸宁市首个示范项目“咸宁商贸物流区智慧互联网平台项目”于20XX年5月5日完成首吊安装,装配率达50%,采用预制叠合板、楼梯等构件。该项目验证了施工流程可行性,为培养本地技术工人、完善产业链奠定基础,推动建筑业绿色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