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博客
文章
青岛预制板房屋拆迁
管理员 2026年9月18日
青岛符合条件的预制板房屋可以纳入试点范围进行拆迁重建。具体介绍如下:

纳入试点范围的条件:
- 房屋需位于城市建成区国有土地上,且是依法建设并已依法取得不动产权证,同时抗震性能不满足现行要求。
不属于试点范围的情形:
- 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包括私家庄园等)、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以及《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条例》规定的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区域内的建筑。
- 已纳入土地房屋征收计划、土地储备计划的,控规规定拆除的建筑。
实施路径:
- 确定建设单位:房屋所有权人可直接作为建设单位,也可协商一致后成立自主更新委员会,或者委托具备相应资质或项目实施经验的法人等作为建设单位。
- 编制改造方案: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或咨询等单位编制改造方案。
- 方案审查公示:改造方案由街道报区(市)政府组织联合审查。审查通过后进行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市)政府出具综合会审意见。
- 办理手续建设:会审通过后,到相关部门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实施项目建设。
- 验收登记:验收合格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的,房屋所有权人可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政策支持:
- 原拆原建项目支持适当增加建筑面积、完善居住功能、增配公共服务设施、开发利用地下空间。间距、日照等规划指标无法达到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户型、面积不能满足日常居住需求的,实施规划指标弹性管控,可按不低于现状水平控制。允许项目土地性质和土地使用权属保持不变,可用已有用地手续等材料作为土地证明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 原拆原建改造费用,遵循“谁所有、谁出资,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由房屋所有权人按建筑面积比例承担。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积极提供信贷支持。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老旧住房原拆原建或支付原拆原建期间租房居住的房租,提取政策支持范围可扩大到本人及配偶的双方父母、子女。同时支持缴存人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原拆原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