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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制房屋买卖合同
管理员 2026年9月18日
预制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地产交易中买方与卖方签订的、以在建房屋为标的物的预售协议,也称商品房预售合同,其核心内容如下:

合同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合同需包含标的物关键要素。具体涵盖约定房屋的坐落位置、建筑形式及面积,明确房屋所处具体地点、建筑结构类型(如框架、砖混等)以及建筑面积大小;载明房屋价款数额、计价标准及付款时间方式等核心条款,例如按建筑面积计价还是套内面积计价,付款是分期还是一次性等。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分为自备款分期支付与贷款两部分。自备款按工程进度分期缴纳,购房者可根据房屋建设的不同阶段,如基础完工、主体封顶等节点支付相应款项。商品房销售款项交付方式主要有一次性付清、分期支付及其他双方约定形式,分期支付允许购房者依据工程建设进度分阶段支付房款,减轻购房者资金压力。
退房条件
施工须按核准图样进行,若发生设计变更影响使用功能,如商铺内增设大台阶,买方可主张解除合同。此外,出卖人延迟交房、缺少有效证件导致合同无效、无法取得产权证、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以及房屋质量不合格等情形,买方也有权退房。
其他规定
双方约定逾期交房违约金标准,房屋交付后卖方承担一年质量保证责任。合同还规定因限购政策无法履行时双方责任划分,以及放弃违约金主张后的法律后果。产权登记费用由买方承担,产权凭证由卖方委托代书统一办理。
合同示范文本
为规范交易行为,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修订了相关示范文本,制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GF - 2014 - 0171)等。各地也制定了当地示范文本,如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 示范文本(SF - 2020 - 0102),对多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