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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制水泥房屋骗局案例

管理员 2026年9月18日

目前未检索到明确以“骗局”定性,但存在交易问题与争议的预制水泥房屋相关案例,主要有罗山县法院案例和河北石家庄新乐市案例。

罗山县法院案例:2023年8月,某建筑公司与张某签订装配式混泥土房建造协议,约定制作4间水泥预制板房并运输到张某宅基地组装,费用4万元。同年9月安装完成后,张某支付3.5万元,剩余5千元未付。建筑公司多次催要无果后起诉至法院。张某称房屋存在诸多质量问题,如漏水、开裂、房门尺寸不一等,且认为5千元是优惠部分。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张某当场支付2000元施工费用,自行负责后续维修,建筑公司撤诉。此案例中,建筑公司完成了房屋建造与组装,但房屋质量存在问题,导致张某拒绝支付剩余款项,双方产生纠纷。虽然不能简单认定为骗局,但反映出在预制水泥房屋建造过程中,可能存在施工方未严格按照标准施工,导致房屋质量不达标的情况,给消费者带来损失。

河北石家庄新乐市案例:吕先生花31000元向当地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购买三间连在一起的水泥房,厂家承诺十天出货,结果等了两个月。房子运来后,吕先生发现存在严重问题,只有窗户没有门,图纸上明确标注的门区域被水泥封死,还有门槛过高、墙体裂缝、三间房中间留有空隙等问题。厂家起初答应补救做门并退3000元补偿,但因吕先生要求再交1000元押金,厂家师傅拒绝补救,且不愿退钱和做门。此案例中,厂家未能按照承诺的时间出货,且交付的房屋与约定不符,存在明显的违约行为,在后续协商补救过程中又设置不合理条件,拒绝履行承诺,给消费者造成了经济损失和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