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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制装配式房屋 规范

管理员 2026年9月18日

预制装配式房屋的相关规范主要包括《山东省装配式农房建设技术导则》《装配式建筑用预制混凝土构件外观质量要求及尺寸偏差限值》(征求意见稿)以及《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等。

《山东省装配式农房建设技术导则》:自2026年7月1日起实施。该导则明确装配式农房是在工厂预制或部分预制部品部件,再于施工现场装配而成的农村居住房屋。建设需遵循功能现代、结构安全、成本经济、绿色环保、风貌协调的原则。在结构体系上,明确了装配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体系、EPS模块现浇混凝土结构体系、轻型钢框架结构体系等,并给出详细设计和施工规范。用材方面,应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优先选用绿色经济、可循环再利用的建材产品,在保证质量前提下优先使用当地建筑材料,禁止采用高耗能、污染超标的材料。设计上,要尊重农民安居需求,体现地域特色,适当考虑适老化设计。施工方面,宜由专业施工队伍或经培训具有建房能力的农村个体建筑工匠组织施工,并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装配式建筑用预制混凝土构件外观质量要求及尺寸偏差限值》(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9月3日发布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该文件规定了装配式建筑用预制混凝土构件的分类、总则、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适用于装配式建筑用预制混凝土构件的生产和检验。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共分11章和2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与符号,基本规定,建筑集成设计,结构设计,内装设计,外围护设计,部品部件生产,施工与安装,验收等。不过,该规范征求意见稿不得作为工程设计、制作、施工和验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