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厕所基础施工合同
移动厕所基础施工合同需结合项目类型(施工或租赁)参考以下框架拟定,核心条款需根据实际需求调整并由法律专业人士审核:

一、合同主体条款
明确甲乙双方信息是合同生效的基础。甲方(发包方)需提供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主体合法性;乙方(承包方)需提供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施工资质证书编号(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若涉及移动厕所租赁,需补充设备生产或经营许可证信息。
二、工程范围条款
施工类合同需细化基础工程内容,包括厕所基坑开挖、混凝土基础浇筑、主体钢结构安装、地面防滑处理及屋顶防水工程等;若为租赁类合同,需明确是否包含移动厕所运输(自提或代运)、安装调试、上下水管线对接及电源接入等配套服务,并附《设备清单》明确规格型号。
三、工期与交付条款
施工合同需约定开工日期(如“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竣工日期(如“自开工之日起30日历天”)及总工期;租赁合同需明确租赁期限(如“1天起租,最长不超过180天”)及交付方式(如“乙方负责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四、价款与支付条款
施工合同建议采用固定总价模式,明确合同总价款(如“人民币245,000元”)及付款方式(如“合同签订后支付30%预付款,基础完工支付50%,竣工验收后支付20%”);租赁合同需约定日租金(如“500元/天”)、吊运费(如“2,000元/次”)及保证金(如“合同总价10%”),并明确保证金退还条件。
五、质量与验收条款
施工需符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2018)等规范,建筑材料需提供合格证明;租赁设备需明确验收流程(如“交付时双方按《租赁厕所货物清单》检查设备完好性”),并约定损毁赔偿责任(如“使用期间因甲方原因导致设备损坏的,按市场价80%赔偿”)。
六、违约责任条款
施工合同需约定工期延误责任(如“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0.1%支付违约金”)及质量修复责任;租赁合同需明确设备损毁赔偿标准(如“按《租赁厕所货物清单》载明价格赔偿”)及提前退租违约金(如“剩余租期租金20%”)。
七、争议解决条款
施工合同可约定“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租赁合同可选择仲裁(如“向XX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诉讼方式,需与双方协商一致。
八、其他条款
施工合同需明确甲方义务(如“提供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图纸及技术交底”);租赁合同需约定所有权归属(如“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及使用限制(如“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造或迁移”)。
参考案例:汉阴县2026年城区移动公厕采购项目(中标金额245,000元,工期含基础施工)及准格尔旗大路镇可移动资源化利用公共卫生厕所项目(中标金额2,320,642.05元,工期60日历天)可作为价款及工期设定的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