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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预制房屋收购价格
管理员 2026年9月19日
辽宁预制房屋没有统一的收购价格。不过,以新抚区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相关规定为例,可了解到不同用途下收购价格的确定方式,虽不直接针对预制房屋,但具有一定参考意义,具体如下:

用作配租型保障性住房
当预制房屋被收购用作配租型保障性住房时,收购价格的确定并非固定模式。首先要考虑租金收入能否覆盖利息支出和运营成本,这是价格确定的重要前提。在此基础上,通过与项目企业进一步磋商谈判来确定收购价格。如果双方在磋商谈判过程中难以达成一致,也可以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由第三方评估确定最终的收购价格。这种确定方式充分考虑了市场实际情况和运营成本等多方面因素,旨在保障保障性住房的可持续运营,同时兼顾项目企业的合理利益。
用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若预制房屋被收购用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收购价格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具体来说,是以划拨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为基础,再加上不超过 5%的利润来合理测算确定。划拨土地成本是获取土地使用权的费用,建安成本则涵盖了房屋建设过程中的各项直接费用,如建筑材料、人工等。在此基础上加上一定比例的利润,既保证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基本成本得到覆盖,又给予了项目企业一定的盈利空间,同时也通过参考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确保了收购价格的合理性和公平性,防止价格过高或过低对市场造成不良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