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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县集装箱房屋
管理员 2026年9月16日
怀集县存在集装箱房屋相关案例,主要是某经济合作社未经审批擅自搭建的临时“集装箱房”用于仓储和经营,后被依法拆除。

违建集装箱房情况
在怀集县城区怀城街道恒福新里程侧,某经济合作社为增设村民经营摊位,未经审批擅自搭建了约500㎡的临时“集装箱房”。该行为违反了城市规划建设相关法律法规,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这些集装箱房被用于仓储和经营,但由于缺乏合法审批手续,属于违法建筑。
执法部门的处理措施
怀集县城管局在发现这一违法建筑后,迅速启动核实工作和执法程序。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依法开具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上门与涉案经营户进行沟通协调。执法人员详细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违法建设的危害性以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责令当事人主动纠正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
柔性执法赢得理解
在执法过程中,怀集县城管局注重柔性执法,多次到现场与经营户和使用人进行沟通和劝导。重点说明安全隐患与拆除必要性,耐心听取经营户的实际困难和诉求。通过诚恳的态度和人性化的执法方式,赢得了经营户的理解和支持。经营户逐渐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表示愿意配合拆除工作。
自行拆除成效显著
在执法部门的耐心沟通和普法教育下,经营户最终决定自行拆除违法建筑。自2月8日起,经营户自行组织机械和人员对临时“集装箱房”进行有序拆除,并承诺在2月14日前全面完成拆除工作。这一案例不仅消除了安全隐患,提升了周边环境品质,也展现了执法部门“以人为本、和谐执法”的工作理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