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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集装箱移动房屋

管理员 2026年9月17日

在灌云县存在集装箱移动房屋相关情况,包括违法建设、作为路障以及相关业务开展等。

违法建设情况:在灌云县东王集镇书香府第小区15号楼(旭福大厦)5楼东侧平台,存在搭建集装箱房的行为。该集装箱房与钢架铁皮房、砖混结构房屋一起,建筑面积约为170.56平方米,且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相关手续,属于违法建设。灌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5年7月3日发布公告,要求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利害关系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2025年8月4日前)认领、主张权利、陈述申辩或自行拆除。若公告期满无人认领且无法确定建设单位或个人,经规划部门认定属于无法采取规划许可等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情形,该机关将作出限期拆除决定,要求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2025年10月15日前)逾期未自行拆除等将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作为路障情况:连云港市徐圩与灌云县圩丰镇两地交界的善后新闸交通桥徐圩一侧,曾设置集装箱活动房作为路障阻断道路交通。不过,在8月17日上午,徐圩新区建设局组织吊机将其吊运装走,恢复了交通桥的正常通行。

相关业务开展情况:连云港地区有集装箱房租赁、出售等业务,涵盖住人集装箱房、折叠集装箱、平板箱、打包箱等多种类型。这些集装箱房可用于工地住房等场景,具有制作相对简单、安装拆卸便捷、运输储存成本低、使用成本优化等优势。同时,它们还具备防火抗震等性能,并且可反复折叠循环利用,为不同需求提供了多样化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