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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上移动厕所被直播
管理员 2026年10月10日
市民上移动厕所被直播的情况确实存在,这侵犯了市民的隐私权,相关责任方需承担相应责任。

存在侵犯隐私权的情况
有报道显示河南一女子拍下市民在移动厕所如厕变“现场直播”的尴尬一幕,厕所上半部分的透明窗无任何遮挡,市民如厕时提裤子、整理衣服等动作在外面看得很清楚,且当时厕所外面等候的人非常多。根据《民法典》第110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第1032条第二款规定,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透明公厕使得市民如厕这一私密活动暴露在外,明显侵犯了市民的隐私权。
侵权责任承担
若因厕所设施不到位造成如厕者隐私权受损,特别是遭受到精神伤害的,受侵权人或其近亲属可以向法院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公厕的管理方作为厕所的管理者,应当对厕所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私密性等承担相应的管理义务。若公厕管理方没有尽到合理的管理责任,导致如厕者在使用公厕时权利受损,比如因厕所透明窗无遮挡导致隐私泄露,那么公厕管理方则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种责任承担方式旨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厕管理方加强对公厕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市民在使用公厕时能够享有应有的隐私和安全。




